(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4日,晶丰明源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遭上交所二度问询,根据《收购协议》,当发生凌鸥创芯净利润不达标等情形,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有权要求胡黎强、刘洁茜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凌鸥创芯股份。公司被要求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与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签署《收购协议》的时间、背景及具体考虑;公司及持续督导机构知悉该《收购协议》的时间;结合两次交易作价、合同条款及商业实质等,说明两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在存在《收购协议》及相关利益安排的情况下,本次公司收购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所持凌鸥创芯38.87%股权。公司被要求说明公司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的必要性;本次收购方案是否存在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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