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
宣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过人事任免名单
(资料图)
宣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11日,宣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表决)
任命:
杨成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曹国治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
刘勇强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邹正均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南坝法庭庭长;
张垭兰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张子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马小春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丁岚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振中为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庭长;
吴勇为县人民法院天生法庭庭长;
刘建平为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顾永萍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向建洪为县人民法院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副庭长;
李相东为县人民法院新华法庭副庭长;
吴仕松为县人民法院土黄法庭副庭长;
刘琪为县人民法院普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杨成的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职务;
肖泽锦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雪洪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宣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覃斌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正平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职务;
苏梅的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职务;
曹国治的县人民法院南坝法庭庭长职务;
刘勇强的县人民法院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庭长职务;
邹正均的县人民法院土黄法庭庭长职务;
孙振中的县人民法院天生法庭庭长职务;
吴勇的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庭长职务;
刘建平的县人民法院新华法庭庭长职务;
张垭兰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子南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顾永萍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侯维平的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来源:宣汉人大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欧洲纸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