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资料图片)
主体移出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申请
办事攻略
设立依据昆明高新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
第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提前移出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履行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义务的相关材料,说明事实、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核实,并决定是否予以移出。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三年的,由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出,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关管理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等措施超过三年的,按照实际限制期限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第七条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三)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办事流程昆明高新
1.申请
现场审批,允许指定委托代理人办理。
2.受理
1.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
3.审查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4.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需要颁发证件的,制作证件(含电子证照);
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驳回决定。
5.送达
由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移出决定后,向当事人送达《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决定书》。
申请材料昆明高新
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表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温馨提示昆明高新
微信识别二维码
即可查看
完整版办事指南
服务咨询电话:68155638
服务监督电话:64881845
服务投诉电话:68155636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欧洲纸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